各村(社区、居委会):
现将我镇《2009年度村(居)公共卫生联络员考核细则》下发给你们,望认真贯彻执行。
附件:皋埠镇村级公共卫生联络员工作职责
二○○九年二月十七日
主题词:公共卫生 联络员 考核 通知
(共印65份)
2009年度皋埠镇村(居)公共卫生联络员考核细则
序号 |
项目 |
具体考核内容 |
考核
标准 |
具体考核办法 |
1 |
综合
管理 |
按时参加工作例会和业务培训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按时完成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按时上报村公共卫生工作月报。 |
10 |
未参加工作例会和业务培训,每次扣1分。
未按时完成下达的工作任务每次扣2分。
每月3日前上报工作月报,未上报每次扣1分,报表不准确每次扣0.5分。 |
2 |
健康
教育 |
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,负责管理健康教育宣传栏,及时张贴并保存档案资料,协助责任医生入户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;协助责任医生开展健康教育或卫生咨询服务活动时,组织动员孕妇和3岁以下儿童家长参加孕妇和儿童健康教育。 |
10 |
未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或未张贴宣传资料每次扣1分。未协助好责任医生开展活动每次扣2分。
组织动员孕妇和3岁以下儿童家长参加孕妇和儿童健康教育不力扣2分。 |
3 |
健康
体检 |
认真做好全民健康体检工作。开展本辖区内体检人员的摸底、登记、上报工作,通知并组织体检人员及时参加体检,并将体检报告及时反馈。 |
20 |
未按要求开展对体检人员摸底、登记、上报工作,90%以上按比例得分,90%以下不得分。
未按要求组织体检人员体检,按未完成比例扣分,完成60%以下不得分,完成60%以上得满分。每超过10例加1分。 |
4 |
疫情
报告 |
协助做好重大疫情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工作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置工作。 |
5 |
未及时上报1次扣1分,漏报1次扣2分。 |
5 |
计免
儿检 |
常住出生儿童、外来儿童每月及时登记上报。及时分发儿检通知、接种通知到每个家长,及时核对、补种。按接种率、检查率、到站率进行考核。 |
20 |
不及时登记上报每次扣2分。
常住儿童各种疫苗接种年终按接种率、到站率考核计分。流动儿童五苗接种率70%以下不得分,70%以上按比例得分,90%以上得满分。 |
6 |
卫生
监督 |
协助做好本辖区内的食品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以及职业病防治的卫生监督工作。配合做好对辖区内新开设的食品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、家宴、无证行医等情况及时上报工作。 |
10 |
未及时上报一次扣1分,漏报1次扣2分。 |
7 |
妇幼
保健 |
动员适龄青年参加婚前检查,对孕产妇(包括流动人口)及时登记上报。配合做好孕产妇的检查管理工作以及产后访视、新生儿访视工作。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和妇女病普查协助工作。对高危新生儿、自动出院的危重儿、严重缺陷儿进行追踪、上报、随访工作。每月上报五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。 |
20 |
未及时登记上报扣1分,未协助做好产前检查、产前筛查工作每例扣1分。未协助做好对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工作每例扣1分。
不配合产后访视、新生儿(高危新生儿)访视每人扣1分。对自动出院的危重儿、严重缺陷儿不进行追踪、上报、随访工作,每例扣2分。不报漏报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每例扣2分。 |
8 |
其他 |
及时完成镇政府及卫生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。 |
5 |
根据完成交办任务情况的酌情扣分。 |
附件:
皋埠镇村级公共卫生联络员工作职责
1、协助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基本政策、方针,熟悉《社区责任医生工作职责》,在责任医生下村服务时,公共卫生联络员要做好引路、介绍工作。
2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,负责管理健康教育宣传栏,及时张贴并保存档案资料,并协助责任医生入户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;在行政村内开展大型健康教育或卫生咨询服务活动时,联络员应负责联系场地和做好相关准备工作,组织动员孕妇和3岁以下儿童家长参加孕妇和儿童健康教育。
3、责任医生不在责任村时,对本村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、传染病疫情等相关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告责任医生,并协助、配合上级部门进行应急处理。
4、及时掌握本村常住、暂住和流动人口信息,发现本村有怀孕妇女及新出生的儿童(包括流动人口)及时报告责任医生,以便早日建卡服务。动员婚龄青年进行婚前医学检查,动员孕妇住院分娩,及时报告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,并协助责任医生做好儿童体检和精神病、传染病及慢病管理工作,负责本村预防接种预约通知单发放。
5、协助做好本行政村内食品、公共场所、饮用水等卫生管理,发现问题,及时联系责任医生。负责收集报告农民家庭宴席信息。
6、做好合作医疗政策宣传、问题解答和宣传资料入户,每季度公示本村参合人员报销情况。
7、协助做好“农民健康体检表”的发放和体检发动工作。
8、积极实施初级卫生保健,发动村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,督促落实农村改厕和农村保洁制度,督促村民搞好环境卫生,力争村村创建卫生文明村。
9、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监督责任医生在本社区内的职责工作,发现责任医生有违规行为,及时与中心联系。联系电话:88084074(院办)、88775409(主管)、88756571(公卫科)。
10、完成镇政府和卫生部门下达的其它任务。